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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结婚证办理流程,地点,所需资料

结婚登记是指新人在缔结婚姻时,需要到我国各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就是一个确认婚姻合法有效的一个步骤,今天小编就东莞结婚办理流程给大家做个说明。

东莞结婚证办理指南

【办理地点】:东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热线电话】:0769-22220199
【办理时限】: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
【在线预约】:东莞结婚登记预约
【办理费用】:9元/对(具体当地为准)

东莞结婚证办理

东莞结婚证办理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

东莞结婚证办理需要资料

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东莞结婚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取号;
2.申请人提交相关证照材料;
3.婚姻登记员审查证照材料;
4.申请人填写相关声明书;
5.婚姻登记员打印处理表、证书;
6.申请人缴纳费用;
7.婚姻登记申请人宣誓,
8.颁(发)证书。

办理费用

国内居民婚姻登记:免费;
证件工本费:9元。

办理地点

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办事地址:东莞市八达路141号恒丰商业大厦2楼
联系电话:0769-22220199
交通指引:公交线路:乘坐3路、4路、13路、26路、29路、39路、50路,至东豪广场公交站,东行130米;或乘坐8路、26路、41路、46路,至元岭路公交站,北行200米。

东莞各婚姻登记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受理窗口名称 电话(0769) 办公地址 上班时间(周一至五)
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22220199 东莞市八达路141号恒丰商业大厦2楼 9:00-12:00;14:00-17:30
市民政局松山湖婚姻登记处 23077799 松山湖创意生活城D区141号 9:00-12:00;14:00-17:30
石龙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86116473 石龙镇新城区裕兴路 9:00-12:00;14:00-17:30
中堂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81312996 石龙镇新城区裕兴路 9:00-12:00;14:00-17:30
道滘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81332161 道滘镇花园大街1号 9:00-12:00;14:00-17:30
麻涌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81210866 麻涌镇人民政府大院附楼 9:00-12:00;14:00-17:30
虎门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85511295 虎门镇虎门大道10号 9:00-12:00;14:00-17:30
厚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85926663 修武县、武陟县、博爱县、温县 9:00-12:00;14:00-17:30
桥头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83341299 桥头镇桥兴路1号 9:00-12:00;14:00-17:30
谢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87685226 谢岗光明北路9号 9:00-12:00;14:00-17:30
石排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86656436 石排镇石排大道497号 9:00-12:00;14:00-17:30
望牛墩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88517983 望牛墩镇金牛路1号 9:00-12:00;14:00-17:30
洪梅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81336308 洪梅镇府前街1号 9:00-12:00;14:00-17:30
长安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85373122 长安镇德政中路218号 9:00-12:00;14:00-17:30
沙田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88863286 沙田镇横流大街46号 9:00-12:00;14:00-17:30
常平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81188912 常平镇中元街61号 9:00-12:00;14:00-17:30
清溪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87369368 清溪镇香芒中路44号 9:00-12:00;14:00-17:30
茶山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86641122 茶山镇石大路293号 9:00-12:00;14:00-17:30
高埗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88876001 高埗镇沿河路1号 9:00-12:00;14:00-17:30

【相关问题】

一、双方外地人可以在东莞办理结婚证吗?
【答】不可以,需要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异地不能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在老家拿的结婚证,如今户口转到东莞,离婚可以在东莞办吗?
【答】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如果走协议离婚这条途径,只要你们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是可以在你现在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东莞民政局办理的;如果走诉讼途径离婚,按照我国民诉法的“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结婚证照片一定要到民政局拍吗?
【答】可以在外面拍,但是民政局对婚姻登记照片一般都有要求,一定要问清楚并按照民政局的要求来拍摄。结婚登记,需要照片3张,不要电子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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