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指南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3、5、6楼.
【报务电话】:0769-22337021
【查询热线】:12329(移动用户拨打22333700).
【官方网站】:http://www.dggjj.gov.cn/
东莞个人公积金查询说明
1、公积金账号长度为10位。如公积金存折上账号为“1-1234567890”这种格式,则输入账号为:1234567890,即横线后面的10位;如果公积金存折上账号为10位,则直 接输入账号进行查询。
2、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登录,必须正确输入公积金账号或者提取绑定卡号与身份证 号码才能查询;单独输入其中任何一个,都不能进入查询。如果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 为“X”的,请输入大写的字母“X”;如果开户时使用的是其他证件号,请输入该证 件号进行查询。
3、系统数据每天更新一次。
4、建议使用IE浏览器进行查询;如使用360浏览器进行查询,请设置为“兼容模式”,否则会出现白屏现象。
东莞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
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329(移动用户拨打22333700),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东莞公积金服务电话
归集、提取咨询电话:0769-22337072
公积金贷款咨询电话:0769-22337076
投诉电话:0769-22337073
建设银行咨询电话
公积金业务专柜:22333201
公积金个人贷款:22385170
1、建设银行柜台查询;
2、建设银行自助终端查询并可打印;
3、电话银行:95533。选择“8”--其它服务,再选择“1”--查询服务,再选择“1”--公积金查询,再选择“1”--个人公积金查询,再选择“2”--按身份证查余额,即可了解公积金个人账号、余额、月缴存额。
东莞住房公积金最新提取条件
可以提取的,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1)偿还购房商业贷款。
(2)装修。
(3)物业管理费。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5)退休。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出境定居。
(8)偿还东莞市公积金贷款。
(9)租房。
(10)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1)非东莞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2)东莞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3)低保。
(14)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
东莞公积金提取额度规定
1、偿还购房商业贷款: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可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2、装修:一次性提取职工当前账户余额65%的金额,上限不超过10万元,夫妻双方可分别申请;
3、物业管理费:不高于职工月缴存额(包括单位+个人)的30%且不超过1500元;
4、购买: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5、建造、翻建、大修:建造/大修/翻建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可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6、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本人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账户;
8、出境定居:本人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账户;
9、租房:不高于职工月缴存额(单位+个人两部分)的65%且不超过1500元的金额;
10、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账户;
11、非东莞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本人账户余额;
12、东莞户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本人账户余额;
13、低保:提取账户全部余额;
14、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最大可提取金额不可超过实际支付的治疗费用。
东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三种方法: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我经中心或三个办事处(虎门、常平、塘厦)审核后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适用范围及解释:
1、本服务仅适用于①在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②在本市建设银行办理了普通商业住房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
2、贷款银行为建设银行的逐月划扣服务以下简称“同行逐月划扣服务”; 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公积金逐月划扣服务以下简称“跨行逐月划扣服务”。
3、办理了逐月划扣服务以后,如申请人的身份证(名字、号码)、公积金账户(姓名、证件号码)、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更,必须凭相关凭证及时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办理修改逐月划扣服务。
4、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划扣服务前需先登陆中心网站:http://www.dggjj.cn/WebSite/BrowserZone/index.htm,输入相应的信息查询银行是否已发送相应贷款数据至我中心(在查到相应贷款数据的前提下才能办理)。
东莞公积金如何贷款
1、借款人向管理核心申请贷款,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市有关部门批准的房屋建造、翻建、大修的批文,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证明文件;
(二)借款人和有关家庭成员身份证、关系证明的证书;
(三)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所在单位出具的有稳定收入的资信证明;
(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如借款人只计本人贷款额度,则不需提供家庭成员的证明材料。
2、管理核心对借款人的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审查合格后,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持准予贷款通知书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并在银行开设用于归还贷款的个人帐户。
4、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由受托银行采用转帐方式,直接支付给售房单位;借款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贷金额,则由受托银行划入借款人提供的个人帐户内。
【相关问题回复】
1、东莞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归集银行网点、有哪些银行?
【答】目前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银行有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东莞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具体网点可在官网首页下方查询。
2、在职职工已身亡,如何打印缴存凭证,如何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
【答】第一种可由单位经办人查询出死者的公积金账号,登陆公积金网站查询;第二种可到办事处提供死者身份证、死亡证明、亲属身份证,打印缴存凭证后再查询。
3、如何把东莞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深圳公司?
【答】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3)办理要件;
(4)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