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是国家对退休人员老年生活的一种保障福利政策,东莞最新养老金计算方法是什么?今天小编就相关知识给大家做个整理,希望对东莞的朋友有所帮助。
东莞养老金计算方法
(一)1998年7月1日后参保,参保前没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2006年7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参半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注】:当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时,a=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
当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时,a=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视同缴费指数=1993年所有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1993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实际月缴费指数=本人月缴费工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993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9元。
【举例说明】
王先生,1972年7月出生,2007年7月1日开始参保,连续25年均按东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25年后,王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于2032年6月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2006年东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182元,假设,东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均按5%的幅度增长,那么2031年东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389元。以为王先生连续25年均按东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所以其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是1.到2032年6月止王先生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99974.91元,地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2200元
王先生的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如下:
基础养老金=(7389×1+7389)÷2×25×1%=1847.2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99974.91÷139=719.25(元)(未含利息)
合计领取=1847.25元+719.25元=2566.5元
(二)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视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其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视同缴费账户余额÷120(其中2006年7月1日后开始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2019年东莞养老金政策调整
一、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按95元定额计发。
2.2018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不含职称专项津贴)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8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不含职称专项津贴)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二、倾斜调整
1.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专项津贴标准,正高级职称的从7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的从600元/月提高到800元/月。职称专项津贴继续单列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2018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含2018年7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高级职称企业退休科技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领取高级职称专项津贴。
对于普遍调整后养老保险待遇已经达到或超过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退休待遇水平的,本次调整不再倾斜。
2.对201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养老金720元,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后,由市财政部门或原供给单位按相关规定在拨付其生活补贴中进行冲减。
2019年东莞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流程
1、东莞户籍定居东莞市:有社保机构统一办理,个人无需办理。
2、非东莞户籍定居东莞市:本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或邮政储蓄银行办理认证手续。
3、定居广东省: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的社保部门或经授权的邮政储蓄银行办理验证。
4、定居广东省外:离退休人员填写《协查表》并亲笔签名后,携带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和《通知书》亲自前往居住地社保部门办理验证手续;通过验证后,离退休人员本人或亲属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协查表》原件寄回退休所在社保部门。
5、定居海外:2019年6月10日前向东莞市社保部门邮寄居住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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